國際行銷學院學術委員會設置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國際行銷學院學術委員會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112年10月5日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
自民國112年8月1日生效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國際行銷學院 (以下簡稱本院)為規劃及推動提升本院學術與研究發展水準,特設立「國際行銷學院學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並依據本院組織章程第六條之規定,訂定本會設置要點。
- 本會置委員若干人,院長、各系所及學位學程主任為當然委員,另由本院、各系所及學位學程推荐一位教師參加,並由院長擔任召集人;遴聘委員由院長徴詢各系所及學位學程主管意見後延聘產官學界專家學者擔任,任期一年,並得連任。
- 本會召集人與當然委員任期以配合本院院長及各系所及學位學程主管之任期為準,其餘委員之任期為一年,連選得連任。
- 本會之主要任務如下:
- 規劃提升本院學術與研究方向及相關辦法。
- 規劃及推動跨本院之整合型研究案。
- 規劃及推動提升本院教師研究能力。
- 其他有關本院學術及研究發展之重大事項。
- 本會每學年至少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會議時得視實際需要邀請相關人員列席。
- 本會會議需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議,並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始得決議。
- 本要點經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