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通識中心及體育室統籌獎勵性經費分配準則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各學院、通識中心及體育室統籌獎勵性經費分配準則
中華民國97年4月1日96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發展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9年4月8日98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發展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99年11月25日99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發展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1年10月23日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研究發展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2年12月19日102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發展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05月22日102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發展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5日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研究發展會議報告
中華民國107年5月31日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研究發展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2日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研究發展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0年09月23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發展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3年06月13日112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發展會議修正通過
一、獎勵原則:為鼓勵各學院及通識中心能積極提升研究質量,推動產學合作,辦理全國性活動以提高學校能見度並提升競爭力,以發展本校數位創新、商管創新應用型大學之目標。
二、經費來源:本校每年編列之各學院、通識中心及體育室統籌獎勵性經費。
三、分配方式:
(一)採分項計點方式,第一名5點,第二名4點,第三名3點,第四名2點,第五名1點。
(二)各學院、通識中心及體育室採計下列各分項:
- 產官學研計畫數(平均每位專任教師)
(1)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
(2)產學合作計畫
(3)非屬(1)(2)類型之其他補助計畫
- 國際合作交流數(平均每位專任教師)
(1)國際交流次數
(2)國際合作成果件數
(3)本國學生出國進修、交流人數
(4)全學年均於國外之在學學生生人數
(5)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陸生人數
- 學生證照通過率(平均每位日間部學生)
- 學生實習人數比(平均每位日間部學生)
- 畢業流向追蹤及回饋教學機制
(1)畢業滿1年問卷回收率
(2)畢業滿3年問卷回收率
(3)畢業滿5年問卷回收率
(4)「課程委員會」將畢業流向追蹤成果列入議案次數
- 期刊論文比(平均每位專任教師)
(1)SCI(SCIE)、SSCI、A&HCI期刊
(2)TSSCI
(3)非屬(1)(2)類型之期刊
(4)研討會論文
(5)專業著作(需具有ISBN代碼)
- 舉辦研討會 (平均每位專任教師)
(1)舉辦國際研討會
(2)舉辦全國研討會
- 學生參與競賽、論文出版成效(平均每位日間部學生)
- 專利及技轉數(平均每位專任教師)
(1)專利案件數
(2)技術移轉或授權件數
(三)分配比例原則:按分項計點總合點數排序
補助經費分配比例為第一名40%,第二名25%,第三名20%,第四名10%,第五名及第六名合計5%。
四、分配程序:
研發處及各單位每年分別自教育部技專校院校務資料庫資訊系統、國科會系統、北商校務填報系統、就業E化平台等擷取最新一期之分項數據,以學院、通識中心及體育室為單位評比,經會議核定名次並依比例分配補助經費。
五、本分配準則經研究發展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