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商業論叢編輯委員會設置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臺北商業論叢編輯委員會設置要點
103年6月24日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教務會議通過
104年6月15日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09年3月12日108-109學年度第2次編輯委員會議修正
109年5月14日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110年1月11日108-109學年度第3次編輯委員會議修正
110年4月1日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112年6月26日111學年度第1次編輯委員會議修正
112年12月14日112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發展會議通過
一、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為增進學術及研究技能,提高商業教育水準,及出版臺北商業論叢,成立臺北商業論叢編輯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 本會由全體委員互選產生主編;本會得設置顧問5~7人,由各學院及通識教育中心推薦財經、管理、資訊、人文等所屬相關領域職級教授以上之國內外學術聲望卓著之學者擔任之主編視論叢或專刊需要,得邀請客座編輯1人,並由主編依論叢或專刊需要邀請校內外知名學者擔任之;編輯委員7~15人,由各學院及通識教育中心推薦財經、管理、資訊、人文及藝術與設計等所屬相關領域職級副教授以上之校內外學者擔任之。
(一) 主編:綜理本會事務,規劃及協調各項編輯政策與編輯事務,預審投稿文章與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以下簡稱國科會計畫),召開編輯委員會議,確認稿件刊登及退稿。
(二) 客座編輯:專刊主題籌畫、邀稿及編輯出版等相關事宜。
(三) 顧問:為論叢提供建言,提供本會編務、發展方向之諮詢、指導與建議。
(四) 編輯委員:出席編輯委員會議,協助籌畫、邀稿、推薦審查及稿件(含國科會計畫)刊登決議及編輯作業等相關事宜。
(五) 執行編輯:由研究發展處及相關人員兼任,負責執行本會之決議,及處理論叢編輯及發行相關事宜。
三、 本會之執掌為:
(一) 決定論叢或專刊編輯方針;
(二) 推薦審稿學者專家(含國科會計畫)
(三) 修訂徵稿簡則;
(四) 檢閱審稿人審查意見、作者回應意見,及稿件修改情形,並決定稿件之刊登與否;
(五) 審理涉及違反學術倫理之疑義;
(六) 其他論叢出版之相關事項。
四、本會得視需要召開會議;開會時應有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會,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始得決議。
五、 以上委員均兩年一聘,得連續聘任,均為無給職,惟校外委員參加本會議得依本校規定支給交通差旅與出席費用,各稿件審查費逕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規定核給。
六、 本設置要點經研發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