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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外牆電子布告欄內容刊登管理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校園外牆電子布告欄內容刊登管理要點

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為有效管理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校園外牆電子佈告欄刊登作業,達到宣傳學校形象及增進資訊流通等功能,特訂定本管理要點.

二、本要點內所稱之電子佈告欄,係指秘書室公共關係組所轄之校園外牆公佈欄為原則,開放各行政單及教學單位登記使用,以宣傳本校活動展現系所成果等,訊息刊登時限最長為一週(以登載之翌日起算).

三、本電子公佈欄所刊登之內容不得有違反善良風俗、散佈不實訊息、負面誣告語言、或其他致使學校形象受損之訊息,若有以上情事或不符合刊登格式規範者,管理單位得要求申請單位修改(或刪除)內容,經通知改善後再行刊登.

四、子佈告欄刊登程序步驟:

  (一)由申請單位填具申請表.(請至 FTP/秘書室/2.公共關係組/電子佈告欄,下載「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校園外牆電子佈告欄容刊登申請表」)

  (二)主管和張後交付符合規範之格式,並上傳至 FTP/秘書室/2.公共關係組/電子佈告欄,帶核示辦理後續作業.

五、電子佈告欄內容刊登規範如下:

  (一)各單位所提供之文稿、相片、影片,內容規格需符合以下相關主題:

  1. 【學生表現】學生優秀事跡,如得獎訊息、學業表現優異、社會關懷等活動.
  2. 【產學聯盟】與各公民營企業、學校的聯盟合作.
  3. 【講座活動】學術相關專題演講、典禮、研討會等.
  4. 【校友成就】分佈各行各業的廣大畢業校友創業、得獎事跡.
  5. 【教研成果】教授最新成就表現,如新書發表、研究發表、策展等.

    (二)申請格式詳細內容,請參照【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校園外牆電子佈告欄內容刊登申請表】申請須知.

六、本要點經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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