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基礎學科會考辦法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基礎學科會考辦法
103年6月26日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10次行政會議通過
104年10月6日104學年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104年10月8日104學年第1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通過
107年5月24日106學年第2學期第7次行政會議修正第二條、第三條通過
112年9月21日112學年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修正第四條通過
第一條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激勵學生學習動機,檢測學生基礎學科學習成效, 提升基礎學科能力,特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基礎學科會考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參加對象以大學部四技與五專部學生為原則,會考考科包括國文、英文,其他各學院應自訂一至二考科當作會考科目,自106學年度第2學期停止辦理國文、英文會考,並由通識教育中心規劃辦理國文、英文教學成果和學生程度評量相關作業。
第三條 會考命題由各擔當單位負責,每學年度辦理基礎學科會考前,由各學院院長邀請相關任課教師舉行協調會議,針對會考日期、範圍、地點、評分標準、獎勵、實施方式、配分比例等相關試務工作進行研議,必要時得邀請教學發展中心主任列席。
第四條 本校針對參加會考成績每科目、每一班擇三名同學頒發獎狀、獎金(圖書禮券)予以鼓勵。獎金數額(圖書禮券)得視當年度經費狀況調整。獲獎之最優學生,則推薦擔任次學年(期)之教學助理,協助同儕提升學習成果。
第五條 本校基礎學科會考之實施計畫或要點另訂之,並提請教學發展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第六條 本辦法所需經費由本校年度預算或校外補助經費支應。
第七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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