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師教學成長社群實施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師教學成長社群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103年9月12日103學年度第一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10月15日103學年度第一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4年10月6日104學年第一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4年10月8日104學年第一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2日111學年第1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修正名稱暨第一、二、三、五、六、七條通過
一、為鼓勵教師組成教師教學成長社群,以推動教師同儕分享專業知識、教學技能與心得、教案設計、教材改進及教學實踐研究發展等,進行教學議題探討與解決問題等領域間互相學習,以增進教師教學專業成長,提升教學成效之目的,特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師教學成長社群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教師教學成長社群包括:教學實踐研究、共同專業或跨領域教學成長社群。
三、教學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負責教師教學成長社群之總體規劃;各教學單位得依據教師教學及其他共同性相同的信念、目標或願景之需要,自行籌組相關社群,並知會本中心。
四、社群活動依各成長社群成立之目標、主題及專業屬性自行安排規劃,活動內容可包括自組讀書會、教學實務觀摩及討論、教材研發、主題式的經驗分享活動、共同專業領域的演講及研討會、新進教師的輔導、跨領域知識整合與研究及其他創新之教師成長規劃等。
五、申請對象:社群之申請可由校內外同領域或跨領域之教師組成,以現任專任教師(含約聘教學人員)、兼任教師5人以上為原則(跨校系院亦可)共同組成教師教學成長社群,並由本校專任教師擔任召集人,專責社群活動之規劃、聯繫與相關成果彙整。
六、經費來源由教育部相關計畫補助款項下核支,不資助資本門及人事費,活動後一星期內將核銷相關經費與文件送至本中心,補助經費支用須符合法規規定,並依主計室相關規定程序辦理。
七、獲補助之社群有參加研討會、成果發表或公開分享經驗之義務,並於執行期間內繳交社群活動成果報告 (含書面及電子檔各一份)至本中心備查。
八、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九、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