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進修學校招生委員會設置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招生委員會設置要點
94年3月3日第一次招生委員會(通過)
95年1月10日第一次招生委員會修正通過
98年11月25日第五次招生委員會修正通過
101年1月5日第一次招生委員會修正通過
102年1月29日第一次招生委員會修正通過
103年7月24日第三次招生委員會修正通過
105年11月22日第三次招生委員會修正通過
一、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為辦理招生事宜,特成立「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本會設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兼任之,副主任委員一人至二人,委員若干人,由主任委員遴聘擔任之。若委員之行政主管職務異動,則改由新任主管擔任。
三、(一)本會設總幹事一人,秘書一人,均由主任委員聘任之。
(二)總幹事協助主任委員綜理會務。
(三)秘書協助總幹事,負責各組工作協調暨綜理本會對內外公文及函稿。
四、本會設下列各組,其職掌如下:
(一)宣傳報名組:
1.招生宣傳網站、海報、文宣之製作。
2.負責聯繫並赴全省各高中(職)宣傳之相關事宜。
3.負責接洽各產學合作企業。
4.辦理通訊及現場報名之相關事宜。
5.有關招生詢問之處理及答覆。
6.招生簡章、報名表、准考證、各種表冊及有關考試章則之擬訂與準備。
7.有關招生文稿、開會通知及擔任會議記錄等撰寫及發佈。
8.登記標準之擬訂。
9.考試結束後各項試務資料之處理移交及編寫工作報告等事項。
10.各組之協調與連絡事宜。
11.其他有關招生宣傳報名事項。
(二)試務卷務組:
1.報名表之保管及考生資料之建檔、統計、列印及分送。
2.試場之規劃安排、監試及試務人員之發聘及分配。
3.試題卷、答案卷(卡) 、封袋之製作、彙整、檢查、保管及運送。
4.命題、入闈印題及闈場有關事項。
5.筆試閱卷成績之輸入及比對,考生成績核算。
6.筆試成績通知單印製、寄發與補發事宜。
7.考生成績複查作業。
8.其他有關命題、印題及閱卷等事項。
9.佈置、公告與檢查試場及試務辦公室等場地。
10.其他有關一般試務、卷務事項。
(三)登記分發組:
1.辦理有關考生志願之登記分發、口試、放榜及報到前製作業擬訂及設計與準備事項。
2.口試成績之輸入及比對,考生成績核算。
3.口試及培訓成績通知單印製、寄發與補發事宜。
4.各科組錄取新生資料之移轉。
5.接收試務卷務組移交之資料整理及準備登記分發事項。
6.其他有關登記分發等事項。
(四)會計組:
1.關於預算編列、彙整及決算事項。
2.關於經費動支審核事項。
3.關於經費收支登記事項。
4.其他有關會計事項。
五、本會各組設組長一人,由主任委員就相關業務人員中聘任之,若組長之行政主管職務異動,則改由新任主管擔任之。各組下設主辦幹事一人及幹事若干人,由各組組長商同總幹事遴選,報請主任委員聘任或調用之。
六、本會召開委員會議時,由主任委員擔任主席,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副主任委員擔任之。
七、本會委員及工作人員依「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自辦招生考試工作酬勞支給基準」酌給津貼。
八、本設置要點經本會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94年3月3日第一次招生委員會(通過)
95年1月10日第一次招生委員會修正通過
98年11月25日第五次招生委員會修正通過
101年1月5日第一次招生委員會修正通過
102年1月29日第一次招生委員會修正通過
103年7月24日第三次招生委員會修正通過
105年11月22日第三次招生委員會修正通過
一、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為辦理招生事宜,特成立「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本會設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兼任之,副主任委員一人至二人,委員若干人,由主任委員遴聘擔任之。若委員之行政主管職務異動,則改由新任主管擔任。
三、(一)本會設總幹事一人,秘書一人,均由主任委員聘任之。
(二)總幹事協助主任委員綜理會務。
(三)秘書協助總幹事,負責各組工作協調暨綜理本會對內外公文及函稿。
四、本會設下列各組,其職掌如下:
(一)宣傳報名組:
1.招生宣傳網站、海報、文宣之製作。
2.負責聯繫並赴全省各高中(職)宣傳之相關事宜。
3.負責接洽各產學合作企業。
4.辦理通訊及現場報名之相關事宜。
5.有關招生詢問之處理及答覆。
6.招生簡章、報名表、准考證、各種表冊及有關考試章則之擬訂與準備。
7.有關招生文稿、開會通知及擔任會議記錄等撰寫及發佈。
8.登記標準之擬訂。
9.考試結束後各項試務資料之處理移交及編寫工作報告等事項。
10.各組之協調與連絡事宜。
11.其他有關招生宣傳報名事項。
(二)試務卷務組:
1.報名表之保管及考生資料之建檔、統計、列印及分送。
2.試場之規劃安排、監試及試務人員之發聘及分配。
3.試題卷、答案卷(卡) 、封袋之製作、彙整、檢查、保管及運送。
4.命題、入闈印題及闈場有關事項。
5.筆試閱卷成績之輸入及比對,考生成績核算。
6.筆試成績通知單印製、寄發與補發事宜。
7.考生成績複查作業。
8.其他有關命題、印題及閱卷等事項。
9.佈置、公告與檢查試場及試務辦公室等場地。
10.其他有關一般試務、卷務事項。
(三)登記分發組:
1.辦理有關考生志願之登記分發、口試、放榜及報到前製作業擬訂及設計與準備事項。
2.口試成績之輸入及比對,考生成績核算。
3.口試及培訓成績通知單印製、寄發與補發事宜。
4.各科組錄取新生資料之移轉。
5.接收試務卷務組移交之資料整理及準備登記分發事項。
6.其他有關登記分發等事項。
(四)會計組:
1.關於預算編列、彙整及決算事項。
2.關於經費動支審核事項。
3.關於經費收支登記事項。
4.其他有關會計事項。
五、本會各組設組長一人,由主任委員就相關業務人員中聘任之,若組長之行政主管職務異動,則改由新任主管擔任之。各組下設主辦幹事一人及幹事若干人,由各組組長商同總幹事遴選,報請主任委員聘任或調用之。
六、本會召開委員會議時,由主任委員擔任主席,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副主任委員擔任之。
七、本會委員及工作人員依「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自辦招生考試工作酬勞支給基準」酌給津貼。
八、本設置要點經本會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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