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學院專業學科會考實施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財經學院專業學科會考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103年10月13日 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院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7日 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院務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日 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0日 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04年09月30日 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課程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4年12月4日 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4年12月4日 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2日 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 依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基礎學科會考辦法第二條規定,特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財經學院專業學科會考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院每年定期舉辦專業學科會考,以檢測本院學生基礎專業學科能力。
三、 本院五專部學生須參加本院專業學科―會計學會考、經濟學會考;本院日間四技部學生須參加本院專業學科―中級會計學會考、經濟學會考。
四、 每年度辦理會考前,本院院長得邀請相關任課教師舉行協調會議,針對會考日期、範圍、地點、選題與審題、獎勵、實施方式等相關試務工作進行研議。
五、 本會考以採全測驗電腦閱卷方式辦理為原則,相關業務分工如下:
(一) 測驗方式由本院各系之專業學科教師共同建置題庫,並於會考前由本院院長遴聘各專業學科教師負責選題及審題等相關試務工作。
(二) 會考時間、地點及監考業務由本院會同各學系安排之。
(三) 答案卡讀卡作業及成績資料報表由資網中心處理提供。
(四) 成績公布及統計分析由本院辦理。
六、 五專部會計學專業學科會考時間乃配合丙級會計事務士技能檢定而於下學期開學後至檢定證照考試前舉行為原則;五專部經濟學及日間四技部中級會計學、經濟學專業學科會考時間則於下學期期中考試後至期末考試前舉行為原則。
七、 專業學科會考成績得納為相關課程學期平時成績部分。
八、 相關試務工作所需經費由本院年度預算或校外補助經費支應。
九、 本要點經院務會議通過,提送本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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