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預先修讀碩士班課程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預先修讀碩士班課程要點
104.02.05 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所務會議通過
104.05.06 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
104.06.15 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一、 依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修讀學、碩士學位規定」,為鼓勵本校大學部優秀學生繼續留在本所就讀碩士班,並期達到連續學習之效果及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特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預先修讀碩士班課程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大學部學生入學後,各學期表現優良者,四年制學生於三年級下學期、二年制學生一年級下學期開學日起四週內向本所碩士班提出申請,其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該班排名前百分之五十者。 前項錄取名額由本所訂定之。
三、 申請者需繳交申請書一份,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四技前三學期或二技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列該班之名次證明、研讀計畫書及有利審查之作品或資料。
四、 碩士班預備研究生(以下簡稱預研生)之審查,由本所組成審查委員會,該委員會為臨時編組,成員由所務會議中推選本所任教教師擔任。審查委員依據下列準則,審核申請者之資格與優先順序之排定。審查結果提交本所招生委員會審議。錄取名額與名單由本所招生委員會審議決定並送本所所務會議決議。
(一) 甄選標準為歷年學業成績審查(70%)、研究能力(30%)。
五、 申請預研生之學生,應於學期註冊前提出申請;由本所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提交本所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檢送預研生名冊等資料送教務處註冊組辦理相關事宜。
六、 錄取之學生兼具學士學位候選人及預研生資格。
七、 取得預研生資格後,於規定修業年限內(不含延畢生)取得學士學位,並於畢業年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生招生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八、 預研生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後,大學期間所選修之碩士班課程,至多可抵免二分之一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不含論文學分,且不受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有關研究所抵免學分上限規定之限制)。但研究所課程若已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則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
九、 學生必須符合原系學士學位與本所碩士學位之畢業規定,方發給學、碩士學位證書。
十、 錄取學生所佔名額,應包含於當學年度碩士班招收名額中。
十一、 本要點經本所課程委員會議、所務會議、院課程委員會議及院務會議通過,並送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 學生預先修讀碩士班課程申請書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學號 身分證字號 電話 E-mail 目前就讀學校 目前就讀科系 擬申請修讀班別 碩士班 通訊地址及電話 地址:□□□ 電話:( ) 手機: 申請人歷年學業成績平均分數: ,名次為該班 名中之第 名。 *請附歷年成績單(含排名) 有利審查之優異事績 *請以條列式敘述並附證明 請勾選 □申請人成績達排名前百分之五十。 (另有其它優異學業、學術表現,如上課表現、論文發表、競賽得獎等,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人成績未達排名前百分之五十,但具有其他優異學業、學術表現(如上課表現、論文發表、競賽得獎等)。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以上所附資料經本人確認並確實屬實,請簽章: 以下請勿填入 擬就讀研究所資格審查 經本系(所) 年 月 日召開「碩士班預備研究生甄選委會議」 □ 擬同意所請。 □ 擬不同意所請。理由: 碩士班招生委員會召集人:
附註:
一、甄選作業由各系所、碩士學位學程自行辦理,本申請書留底於各所。
二、申請資格及其他相關規定,請逕向擬申請修讀之系所、碩士學位學程洽詢。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碩士學位學程 學年度第 學期預研生通過名冊 學生原就讀學系 年級 學號 姓名 審核通過情形 合計 人 系(所)或學位學程 教務處 教務長 承辦人 註冊組承辦人 課務組承辦人 單位主管 註冊組組長 課務組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