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員工參加全國性比賽經費補助實施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職員工參加全國性比賽經費補助實施要點
92年6月26日第5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103年6月12日本校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通過
105年1月14日本校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11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鼓勵教職員工代表本校參加全國性比賽,為校爭光,提升校譽,特訂定本校教職員工參加全國性比賽經費補助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全國性比賽,係指由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主辦或委辦,以全國大專院校為參加單位,有助於提升本校校譽之各項體育或藝文比賽。
三、本要點之補助經費內容,依活動之性質全額補助報名費及活動耗材(以2000元為限)。
四、本校教職員工代表本校參加全國性比賽,由人事室負責主辦,體育室及相關社團協辦,每隊報名以15人為上限,比賽成績榮獲前3名者,簽報獎勵並公開表揚。
五、本要點之補助經費預算,依相關規定編列及請領核銷,並視本校經費情況覈實支給,如有困難得停止補助。
六、本要點經本校行政會議通過,陳奉 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