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進修學校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
102年1月29日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通過
102年2月7日10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本部行政會議通過
103年6月12日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修訂
一、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以下簡稱本校)為有效管理各項獎助學金,特成立「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二、本委員會設置委員若干人,校長、校務主任、各行政組長、各科主任為當然委員,另由校長遴選各科教師代表各一人組成之。各委員如有行政職務異動,由繼任者遞補,選任委員任期均為一年,連選得連任,委員均為無給職。
三、本委員會由校長擔任召集人,校務主任擔任副召集人。
四、本委員會職掌:
(一)審議各獎助學金有關規章。
(二)審定各獎助學金每年得核發之金額、名額。
(三)審定各獎助學金得獎名單。
(四)審議各獎助學金其它有關事宜。
五、本委員會經管獎助學金類別:
(一)由本校每年度學雜費收入中提撥之獎助學金。
(二)由各界捐贈成立基金所提撥運用其本金及孳息之獎助學金。
(三)其它獲捐贈非基金性質之獎助學金。
六、本委員會經管之各項獎助學金,其申請條件、核發金額與名額、申請程序及其它相關規範,由各獎助學金作業要點規定之。
七、本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並得召開臨時會議。
八、本要點經本校校務會議及校本部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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