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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金融學系獎勵學生考取專業證照補助辦法

國立台北商業大學財務金融學系獎勵學生考取專業證照補助辦法
9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103年6月19日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本系為鼓勵並輔導學生考取專業證照,以提升本系學生畢業後就業競爭力, 特訂定「國立台北商業大學財務金融學系獎勵學生考取專業證照補助辦 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補助對象:凡本系日間部各學制學生在本校就學期間,取得下列財金專業證照,均可提出申請。
三、取得財金專業證照者,其獎勵金標準如下:
四、補助方式:視經費狀況不定期獎勵,每次每位同學補助2張證照,相同證照以補助一次為限。
五、申請
(一)申請期限:
每學年上學期於10月1日至10月15日前申請持有證照取得日期為當年2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之證照
下學期於4月1日起至4月15日前申請持有證照取得日期為前年8月1日起至當年1月31日止之證照
(二)申請資格:
申請同學備妥申請表、匯款資料表、證照影本(備正本查驗)向系(科)辦公室提出申請,以上表格可至本系系網下載。
 
六、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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