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設計管理系學生專業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實施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商業設計管理系
學生專業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0日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教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12月9日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
一、目 的: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商業設計管理系(以下簡稱本系)為提升學生專業能力,加強其就業競爭力,特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商業設計管理系學生專業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實施對象:本系日間部二技、四技學制之學生。
三、檢定標準:本系日間部學生於就學期間應通過本系訂定之專業能力畢業門檻標準,包含:A.商業設計類;B.行銷管理類等兩類,始得畢業,詳如附表一。
四、實施方式:
(一)二技部:二年級第一學期期末之前通過表列中任二張證照,並將通過之成績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於二年級第一學期期末考前送至本系科辦公室登錄,以作為該項「專業能力鑑定」通過之評定依據。
(二)四技部:四年級第一學期期末之前通過表列中任四張證照,並將通過之成績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於四年級第一學期期末考前送至本系科辦公室登錄,以作為該項「專業能力鑑定」通過之評定依據。
五、輔導措施:
(一)本系學生如未能於前述第四點規定期限內通過專業能力畢業門檻標準者,應於二年級(二技學制)、四年級(四技學制)修習一學期0學分、每週2小時之「獨立工作室規劃與經營」課程,以密集方式加強其專業能力,並通過課程測驗達60分以上及格,始得畢業。
(二)有關「獨立工作室規劃與經營」課程之教師授課鐘點費支付標準,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六、本系學生除取得畢業總學分外,須再達到「專業能力畢業門檻」標準,始能畢業。
七、本要點適用於103學年度起日間部入學之本系學生。
八、本要點經本系/所課程委員會、系/所務會議通過,並送院、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商設系專業能力畢業門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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