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心優良房東評選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愛心優良房東評選要點
中華民國 104 年 1 月 23 日學生事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評選宗旨:為提升本校學生校外賃居品質,表揚愛心優良房東,特訂定「國 立臺北商業大學愛心優良房東評選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候選人資格:凡租屋予本校學生,屋況設備安全良好,且積極從事設施改 善,熱心關懷學生之房東,均符合候選資格。
三、評選時間:由學生事務處每年 3 月底前擬定評選公告,並於每年 5 月底前 完成實地訪視評選,並公開表揚愛心優良房東。
四、評選應備文件:
(一)基本資料:愛心優良房東評選推薦暨評選表 1 份(如附件 1)。 (二)審查資料:房屋權狀或房屋稅稅單以及屋主個人之身份證件影印本各 1
份。
五、評選方式:
(一)由學務處回收賃居學生填寫之賃居住宿滿意調查表(佔 30%),及「愛心 優良房東評選推薦暨評選表」暨審查資料(佔 20%);進行實地訪視評選 (佔 50%)。
(二)實地訪視評選小組成員得由學生會代表、導師、輔導教官或學務處賃居 業務主管人員 3 至 5 人組成,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士 1 至 2 人參與。 (三)本活動每年舉辦一次,上一年度之優良房東當選人仍可參加評選,不受
次數限制。 六、表揚方式:
當選愛心優良房東者,於賃居生座談會公開表揚,頒贈獎狀一紙,並納入 本校租屋資訊,提供學生賃居參考。
七、當選之愛心優良房東,由評選小組不定期訪視,若有足以影響學生賃居品 質及安全事項,即取消愛心優良房東資格。
八、本要點經學生事務處會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發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附件 1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愛心優良房東評選推薦暨評選表 |
|
|
壹、推薦人: 身分 1.□學生 2.□老師 3.□職員 4.□房東本人 |
|
|
姓 名: 學號: 聯絡電話: |
|
|
(本人簽名) (教職員及房東本人免填) |
|
|
貳、受薦房東: |
|
|
姓名: 性別: 聯絡電話: |
|
|
出租房屋地址: |
|
|
參、推薦理由: |
|
|
一、四周環境(15%) 每項配分 3 分,實得分 分 |
|
|
□交通便捷 □生活機能充分 □逃生動線 □環境清幽 □治安良好 |
|
|
二、生活設備(24%) 每項配分 3 分,實得分 分 |
|
|
□冷氣 □冰箱 □電視 □洗衣機 □飲水機 □網路線 □私人陽台 □專線電話 |
|
|
三、安全措施(28%) 每項配分 4 分,實得分 分 |
|
|
□滅火器 □緊急照明燈 □煙霧偵測器 □緩降機(非 9 層以上高樓本項送分) |
|
|
□瓦斯或電熱器具位置符合規定 □無頂樓增建 □保全監控系統 |
|
|
四、服務品質(20%) 每項配分 4 分,實得分 分 |
|
|
□隱私權受尊重 □專人管理 □租金合理 □房東親切熱心 □契約保障 |
|
|
五、其他加分項目(13%) 本項配分 13 分,實得分 分 |
|
|
□熱心參與本校所舉辦之相關研習或活動,有具體事蹟加 4 分 |
|
|
□屋齡五年內加 3 分 |
|
|
□熱心照顧本校賃居學生有具體事蹟加 4 分 |
|
|
□曾當選優良房東加 2 分 |
|
|
得分 分 |
|
|
實地訪視評選(以下由評選小組填寫): |
|
|
一、四周環境(15%) 得分 分 |
|
|
補充說明: |
|
|
二、生活設施(24%) 得分 分 |
|
|
補充說明: |
|
|
三、安全措施(28%) 得分 分 |
|
|
補充說明: |
|
|
四、服務品質(20%) 得分 分 |
|
|
補充說明: |
|
|
五、其他加分項目(13%)得分 分 |
|
|
補充說明: |
|
|
評選意見: |
|
|
得分 分 |
評選人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