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101年10月25日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通過
103年6月12日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通過
104年9月24日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通過
壹、依據:
一、教育部「學校及社會交通安全教育執行作業要點」。
二、教育部交通安全教育評鑑實施計畫。
貳、實施目的:
一、陶冶學生交通安全道德,培養遵守交通規則素養,養成守法、守紀習慣,減少交通事故發生,以確保生命安全。
二、訂定本校交通安全教育執行重點,建立交通安全教育權責制度。
參、實施要領:
一、規劃並推行全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二、規劃及維護交通安全教育宣導網站,提供交通安全相關資訊。
三、利用軍訓課程、導師會議、新生入學輔導、全校共同時間(週會時間)、各項集會或活動等實施交通安全教育並加強案例宣導。
四、運用學生社團活動時機融入交通安全觀念、輔導種子學生辦理交通秩序服務、交通安全宣導、防範交通意外事故及傷患救助等工作,以寓教於樂方式達到教育效果。
五、擬定學生活動安全預防宣導注意事項,以維護寒暑假期間校外活動之交通安全。
六、加強學生校外輔導及家長聯繫,防範學生交通違規、無照駕駛,培養良好交通道德,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七、舉辦交通安全教育各項宣導活動。
八、各系科配合於相關會議、重要集會或活動加強宣導交通安全常識。
肆、具體作法:
一、學務處
(一)設立交通安全委員會:由校長擔任召集人,聘請業務相關處室之一級主管、總務處、學生事務處等相關業務組長擔任交通安全委員,並邀請校外、社區或地區關心交通問題之單位或人士數名為顧問,每學期召開會議規劃與檢討推動情形。委員任期一年,並採學年制。
(二)交通安全維護:每日上學尖峰時段由執勤教官及編組安排交通糾察同學分別於學校周邊重要路段,執行學生交通安全維護工作。
(三)交通安全教育宣導:
1.請系科輔導教官於軍訓課程中執行交通安全隨機教育。
2.配合導師會議、新生入學輔導、全校共同時間(班會時間)、各項集會或活動等加強實施交通安全教育宣導。
3.辦理交通安全專題座談,聘請學者專家蒞校演講。
4.辦理各項文宣及競賽活動並製作海報、壁報、網頁宣導及電子看板等活動宣導,藉以深化學生交通安全知識與觀念。
二、總務處:
(一)校區車輛管理辦法之擬訂與執行。
(二)定期檢討校內及校園週邊交通安全及停車設施、編列相關預算整修。
(三)校園停車場車輛進出之管制,校內交通安全維護與車輛檢查、糾舉查處。
(四)校門口人車出入動線規劃與管制,及校區汽、機、自行車停車場之規劃,設置及維護。
(五)教職員工汽(機)車通行證之製發、車輛臨時通行證之管理與核發。
(六)負責策畫、執行各項交通標誌、器材之購置及設立工作。
伍、經費:
實施交通安全教育所需經費,由各單位於年度預算內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陸、其他:
本計畫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職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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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級 稱 |
執 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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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任 委 員 |
校 長 |
督導有關交通安全教育之全般執行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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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委員 (第1職務代理人) |
學 務 長 |
襄助主任委員督導有關交通安全教育之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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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委員 (第2職務代理人) |
總 務 長 |
執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所需軟硬體設施、校區行車及停車管理辦法之擬訂與執行等督導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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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員 |
空中進修學院 主任 |
配合綜理有關交通安全教育之規劃與執行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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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員 |
專進學校 主任 |
配合綜理關交通安全教育之規劃與執行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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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員 |
軍訓室主任 |
配合推動交通安全教育計畫暨學生交通意外事件之協處及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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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員 |
學生事務處 生輔組組長 |
綜理有關交通安全教育之全般規劃與執行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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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員 |
總 務 處 事務組組長 |
綜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所需軟硬體設施及校區行車、停車管理辦法之擬訂與執行等督導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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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員 |
學生事務處 課外組組長 |
配合辦理執行交通安全教育之文宣工作並於社團活動時輔導各社團宣導交通安全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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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員 |
學生事務處 保健組組長 |
學生交通意外事故協處、學生醫療與緊急送醫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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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 問 |
里 長 |
提供意見,協助學校推行交通安全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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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 問 |
中正分局局長 |
提供意見,協助學校推行交通安全教育並實施學校周邊校外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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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 行 秘 書 |
學生事務處 生活輔導組 |
綜理交通安全教育之計畫擬訂、協調、執行及學生交通意外事故協處等全般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