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校園環境整潔競賽實施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校園環境整潔競賽實施要點
84 學年度訓育委員會及校園「環境清潔垃圾處理協調會」決議
87 學年度第二學期訓育委員會決議修訂
89 學年度第二學期訓育委員會修訂
9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9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9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111年4月28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一、依據:
依本校84學年度訓育委員會及校園「環境清潔垃圾處理協調會」決議,特制訂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校園環境整潔競賽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目的:
為維護校園整潔、加強環保意識、注重公共衛生,藉競賽方式激發學生的責任心,養成整潔之良好生活習慣,以共同營造一個乾淨、舒適之學習環境。
三、實施要領:
(一)整潔競賽區域:以固定班級所使用之教室為主,包括:地板、桌椅、門窗、黑板、板溝、講桌、佈告欄、垃圾減量及回收、節能減碳等及室外走廊。
(二)各班教室之清潔,由各班班代暨衛生股長排定每日清潔「值日學生輪流表」,公布執行並督導。
(三)各班值日生於每日第一節上課前,完成打掃並保持教室全日之整潔。 (四)衛生股長督導值日生確實執行下列事項:
- 黑板擦拭乾淨。
- 要求同學將桌椅下之垃圾清理乾淨。
- 教室內外地面打掃乾淨。
- 負責清除垃圾,並集中放置於垃圾場子母車中。
- 關閉電源門窗檢查整潔後,方能離開教室。
- 督導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工作。
四、競賽方式:
(一)實施期間每學年度第1學期自10月起至12月止;第2學期自3月起至5月止。 (二)班級教室競賽成績評分重點及標準,由各學院自行訂定。
(三)進修學制、空中進修學院請比照訂定競賽實施要點,共同維護校園整潔。
五、評分與督考:
(一)以班級為單位,進行教室整潔比賽,由各學院自行規劃及負責執行評分作業。
(二)各系(科)主任、導師、教官得隨時督導抽檢學生打掃清潔情形,以作為獎懲之依據。
六、獎勵與懲處:
(一)獎勵:學期結束,由各學院複評競賽評比績優班級一名,頒發獎狀乙紙,禮券2千元整。另全班同學各記嘉獎2次,班級幹部(班代、衛生股長)從優議獎,記予小功1次,以資鼓勵。
(二)懲處:各系(科)對不盡責同學及幹部,得經系主任提懲處建議名單,送生輔組辦理。七、本要點所需經費由學生事務處年度相關預算支應。
八、本要點經學生事務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