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活動中心中正廳借用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活動中心中正廳借用要點
9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
103年6月12日102-2-9行政會議通過
一、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使學生活動中心中正廳之空間運用更為活絡,俾利各單位及學生社團活動之需求,及有系統之管理與設施之維護,特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活動中心中正廳借用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為避免各項活動時間衝突,凡需借用本場地之單位,請儘早於活動前二周,至本場地之管理單位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填單申請。若為臨時急需,請附活動簽呈商借。
三、經排定中正廳借用之單位,請於活動當日至課外活動組會知開門或索取鑰匙,活動完畢即妥善關門,並繳回鑰匙。若為假日之活動,請於放假前一日索取鑰匙,活動後之上班首日歸還。各借用單位切勿自行拷貝鑰匙。
四、中正廳桌椅與其他相關設備採開架式存設,借用中正廳之單位,請一併妥善保管桌椅與各項設備,切勿隨意移動或變更原設位置,器材設備若發生故障,請即通知管理單位。
五、為確保中正廳出借桌椅能順利歸放原位,並促借用單位愛惜桌椅,場地使用單位若需使用桌椅,請一併辦理借用登記,活動後並確認歸放原位。
六、凡假本場地從事多媒體播放、剪接、錄製等,應先注意是否具公播權或授權書,以免侵權。
七、本場地禁止亂丟垃圾或胡亂塗鴉。場地使用完畢,請整理廳內外環境,並關閉所有電器、電源及門窗,以確保環境整潔與公共安全。
八、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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