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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多媒體設計系專業教室管理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數位多媒體設計系專業教室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103818日系務會議通過

一、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以下簡稱本校)數位多媒體設計系(以下簡稱本系)為使本系專業教室設備能達資源共享並兼顧完善維護之效,特訂定本要點。

二、    開放時間:週一至週五830分至1700分(非本系上班上課之時間視情況調整),除日常上課、定期維修及相關教育訓練等時段外,本校師生得依規定使用。

三、    本校教職員及學生得憑證(職員證或學生證)於開放時間使用本系專業教室。

四、    本校校內各單位及社團借用本系專業教室須填寫「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數位多媒體設計系場地借用申請表」(如附表一);本校以外單位借用本系專業教室,則依「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場地外借管理辦法」辦理。

五、    使用本系專業教室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   專業教室內之各項機器設備及軟體皆為公有財產,嚴禁破壞、偷竊或擅自更改現有系統。

(二)   未經本系專業教室管理人員之許可,不得任意搬動電腦設備、擅自連接網路或印表機連線等。

(三)   本系專業教室使用之軟體皆為合法版本,嚴禁非法複製;亦不得將其他非法軟體轉錄至電腦中使用。

(四)   不得使用本系專業教室之設備玩電動遊戲或大量列印私人資料。

(五)   不得攜帶食物、飲料進入專業教室。

六、    違反本要點之規定經查屬實者,得取消其在本系專業教室使用權;情節重大者,依本校校規懲處或依相關法律規定報請處理。

七、    本要點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公告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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