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外語系影印機管理及使用注意事項
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影印機管理及使用注意事項
98年6月17日本系系務會議通過
103.05.29102-2第5次系(科)務會議修訂
一、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以下簡稱「本系」)為有效進行辦公室影印機控管,達到節省資源及經費之目的,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 本系行政人員影印需於「影印登記簿」登記影印時間、影印內容及張數。
三、 本系專任老師每學期影印張數上限為800張,兼任老師上限為200張。本系於每學期初發放點數,點數用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點數。若學期結束後仍有剩餘點數,得挪用至下一學期繼續使用。
四、 教師若需影印大量文件,請送交教務處出版組影印。
五、 本注意事項經系務會議審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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