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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外語系專業口譯教室管理使用辦法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專業口譯教室管理使用辦法

9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103.06.19)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系(科)務會議修訂通過

第一條  本教室之設立以支援外語教學和學習為目的,為使全校師生能夠有效運用該教室資源,並維護其內部相關設備,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使用者務必遵守智慧財產權之相關法律規定,如有違背,一律由使用者自行負責。

 

第三條  使用規則

一、為避免食物殘渣及飲料等損壞機件設備,嚴禁攜帶任何食物和飲料入內,嚴禁吸菸、嚼食口香糖和檳榔等。

二、每次上課前請班代至系辦借鑰匙,並清點器材,如有遺失或故障,請通知系辦處理。課程結束後,請務必將鑰匙歸還。

三、設備操作概由教師負責,禁止學生擅自操作。不得擅自更動線路及設備功能設定,且不得私自架設其他設備。

四、為使本校全體師生皆能享受到優質的教學和學習環境,請授課教師於使用後務必督導班代或服務組長等清理垃圾、關窗鎖門,檢視無誤,始得離開。

五、請愛惜教室內桌椅及各種設備等公物,不得擅自搬動、破壞、塗鴉寫字或刻字等。如係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損壞,應負賠償責任外,並由校規議處。

六、授課教師務必要求學生遵守教室使用規則,無法配合者,該學期不再出借。

七、個人物品請妥善保管,本系恕不負保管之責。

 

第四條  借用手續

一、申請人應於使用前三天,填寫「教室借用申請表」,向本系提出申請,經審核後始得使用。

二、如須取消或改期請事先通知本系。

 

第五條  授課教師應參加本系每學期初所舉辦之口譯教室設備使用說明會,並確實遵照操作手冊使用各項設備。

 

第六條  本辦法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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