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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英文能力畢業門檻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會計資訊系會計財稅碩士班英文能力畢業門檻

及輔導實施要點

1000824日一百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所務會議制定並通過

1000929日一百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00929日一百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1001011日一百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所務會議修訂通過

1031020日一百零三學年度第二學期會資系第三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以下簡稱本校)會計資訊系會計財稅碩士班(以下簡稱本碩士班)為提升本碩士班學生英文專業能力,強化學生畢業後之就業競爭力,特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會計資訊系會計財稅碩士班英文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碩士班英文能力畢業門檻係指取得下列英文能力檢定之一者:

(一)      多益測驗(TOEIC550()以上

(二)      全民英語分級檢定測驗(GEPT)中級複試通過()以上

(三)      托福(TOEFLinteractive Based Test, iBT47()以上

(四)      雅思國際英語語言測驗(IELTS4()以上

三、 本碩士班研究生須於入學前或畢業前通過上述第二點規定之英文能力畢業門檻,始得畢業。並應於畢業前一個月,填具英文能力檢定之檢核申請表(參見附表一)成績證明文件(查驗正本及繳交影本),送至系辦公室登錄,檢核結果作為本碩士班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查依據。

四、    本碩士班研究生入學前以及修業期間未能通過上述第二點規定之英文能力畢業門檻者,須於畢業前修習本校其他系()三學分()之英文專業課程,修課前需填具英文能力選修課程之認定申請表(參見附表二),經系主任認定後始得修習。該科學期成績達70()以上,於畢業前將通過之成績證明文件(查驗正本及繳交影本)送至系辦公室登錄,始得畢業。

五、 本要點適用於101學年度起入學之本碩士班研究生

本要點經本系系務會議、財經學院課程委員會及本校課程委員會、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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