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資訊系英文能力畢業門檻標準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會計資訊系學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
中華民國100年4月19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課程小組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00年4月25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課程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00年4月25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0年5月26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6月3日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教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4年6月1日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教務會議通過
一、目的: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會計資訊系(以下簡稱本系)為提升學生英文能力,加強其就業競爭力,並帶動學生學習英語之風氣,特定訂「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會計資訊系學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實施對象:本系日間部五專部、二技部、四技部之學生。
三、檢定標準:本系日間部學生應通過本系訂定之英語能力畢業門檻標準之一後,
始得畢業,畢業門檻標準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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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專部 |
二技部 |
四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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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英檢(GEPT) |
初級複試 |
初級複試及中級初試 |
初級複試及中級初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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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福(TOEFL:Computer-Based Test) |
90 |
114 |
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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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福(TOEFL:Internet-Based Test) |
29 |
37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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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益(TOEIC) |
350 |
450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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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英語語文能力測驗(IELTS) |
3級 |
3.5級 |
3.5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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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驗(CSEPT) |
130 |
230 |
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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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brige Main Suite |
初級(KET) |
中級(PET) |
中級(PET) |
四、實施方式:
(一)五專部:四年級第二學期前通過上列其中一項檢定考試,並將通過之成績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於四年級第二學期期末考前送至本系辦公室登錄,以作為該項「英語能力鑑定」通過之評定依據。
(二)二技部:一年級第二學期前通過上列其中一項檢定考試,並將通過之成績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於一年級第二學期期末考前送至本系辦室登錄,以作為該項「英語能力鑑定」通過之評定依據。
(三)四技部:三年級第二學期前通過上列其中一項檢定考試,並將通過之成績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於三年級第二學期期末考前送至本系辦公室登錄,以作為該項「英語能力鑑定」通過之評定依據。
五、輔導措施:
(一)畢業學期未通過者,畢業次一學期得修習畢業輔導課程。課堂測驗其成績達60分以上者,始得畢業。
(二)有關「英語訓練」課程之教師授課鐘點費支付標準,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六、本系學生仍須完成英語共同必修課程,如在入學前即已通過本系訂定之畢業英語門檻測試者,亦不得抵免英語共同必修課程。
七、本系應於每學年招生簡章中內註明新生入學所適用之英語能力畢業門檻標準之規定,並公告之。
八、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提送院級、校級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