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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財經學院會計資訊系自學中心使用辦法及規則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財經學院會計資訊系

會計師暨記帳士自學中心使用辦法及規則

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一、目的:為有效管理、運用與維護中心器材及設備,特制訂本使用辦法。

二、使用性質:本場所主要提供作為學生課外時間自修,並利用中心各項軟硬體 設備,擷取會計師及記帳士考試所需之資源。

三、使用單位:僅限本系師生。

四、申請使用辦法:

1. 以事先登記方式報名並依號碼順序安排座位。

2. 進入中心前需事先登記學生證。

五、開放使用時間:(以最新公告為準)

1. 每日早上九點至晚上九點。

六、使用規則:

1. 進入自學中心請自備耳機,並嚴禁將聲音公開播出,以避免影響它人。2. 中心內應保持安靜,嚴禁高聲談話或輕佻遊戲之行為。

3. 館內禁止吸菸,並不得攜帶食物、白開水以外之飲料及動物入館,以維護環境整潔。

4. 在中心內自修,均不得預佔座位或任意搬遷桌椅。離開教室時,應將私人書物帶走,否則即予清除,若因而造成書物遺失,概不負責。

5. 教室內嚴格禁止收看私人光碟片。

6. 本中心內資源僅供中心室內使用,嚴禁攜出。

7. 如遇機器狀況不良,請隨時通知管理人員,若管理人員不在,請將狀況記錄並於事後通知管理人員,嚴禁自行處理,以免傷害到 機器及光碟片。

八、違反上述任一規定者,將報請學務處懲戒。破壞室內清潔者將罰掃資源教室 及資源中心一週,破壞機器者照價賠償。

九、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陳請財經學院院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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