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創新育成中心輔導顧問遴選聘任作業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新育成中心

輔導顧問遴選聘任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5年6月30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0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解決進駐

    中小企業各種專業諮詢及輔導需求,特訂定本要點,以建立諮詢輔導顧問

    群,強化中心輔導功能。

二、 輔導顧問資格:至少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 任職於各大學講師以上,具有豐富產學或育成輔導經驗者。

(二) 具專業領域五年以上經驗,著有實績。

(三) 負責公司營運,具有五年以上運作經驗。

(四) 各專業或顧問公司之專家。

三、輔導顧問遴選

(一) 本校各院系所推薦有意願參與育成輔導教師或專家。

(二) 本校自願擔任育成輔導顧問教師。

(三) 本中心推薦校外專家或業師

四、輔導顧問聘任

(一) 遴選輔導顧問由本中心進行資格初審,陳請校長核准後聘任之。

(二) 輔導顧問採一年一聘制,期滿得續聘。

五、本中心之輔導作業分業務諮詢輔導及專案輔導兩種方式。

六、業務諮詢輔導

(一) 業務諮詢輔導為企業面臨的一般性經營管理問題,由中心提供企業

     診斷和技術、行銷及財務等輔導資源。

(二) 本中心依進駐企業特質,以當年度主要輔導需求領域為準,由聘任

     名單中推薦輔導顧問。

(三) 為使本中心掌握進駐企業之輔導進度與績效,輔導顧問應撰寫諮訽

     輔導紀錄表,內容應包含具體輔導需求之諮詢及解決過程記錄。本

     中心依據諮訽輔導紀錄,支付輔導顧問每次新台幣貳仟元之諮詢輔

     導費。本中心得視紀錄內容核定是否可申請輔導費用。

(四) 每家進駐企業之免費業務諮詢輔導,每個月以一次為限,第二次起

     相關費用由進駐企業支付。

七、專案輔導

(一) 專案輔導為企業經營問題具急迫性或需密集性輔導,如技術移轉、

     專利佈局、申請政府資源、參加國內外競賽及產學合作案件等

(二) 專案輔導由本中心引薦輔導顧問,經進駐業與輔導顧問洽談,

     雙方合意後簽訂專案合作契約

(三) 本中心依案件內容及合約金額等性質差異,提報諮詢輔導相關費用

     ,經校長核准後,根據輔導進度支付輔導顧問。

八、本要點輔導相關費用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專案計晝預算,依執行標準支付。

九、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