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申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研究計畫諮詢輔導補助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師申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研究計畫諮詢輔導補助要點
中華民國110年9月23日110學年第1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8月25日111學年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協助本校教師申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科會)各類型計畫,提昇研究風氣及成效,特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師申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研究計畫諮詢輔導補助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申請資格
(一)申請教師:本校教師以本校名義申請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擔任計畫主持人未獲國科會核定通過者。
(二)諮詢輔導教師:本校專任教師近五年內累計執行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三件以上並擔任計畫主持人者,得受邀為諮詢輔導教師。
三、諮詢輔導教師協助未通過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教師,提供修改建議及其他輔導相關事項,俾增進教師研究能力及提高計畫通過率;諮詢輔導教師每案可請領新臺幣5千元諮詢輔導業務費補助,每年至多3案。
四、同一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僅能擇一申請本校「校內專題研究計畫補助」或「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諮詢輔導補助」,不得重複申領補助。
五、本要點經費來源為教育部相關補助經費或本校發展創新特色領域計畫經費來源之自籌經費支應,並得視當年度預算情形調整之。
六、申請教師與諮詢輔導教師雙方應遵守學術研究倫理相關規範。
七、本要點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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