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學研究所碩士班基礎課程抵免實施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商學研究所碩士班基礎課程抵免實施要點
95.8.17 9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所務會議通過
100.4.26 99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所務會議修訂通過
103.11.19 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所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本所訂定碩士班基礎課程為統計學乙科。
二、抵免規定
統計學須於大學、二專或五專四、五年級至少需修習統計相關課程滿3學分(實際面授18週),且平均分數達70分以上,或碩士班入學考成績達到60分以上(附入學考成績單)即可申請抵免。
(一)若已於大學辦理成績抵免之學科,需繳交過去抵免的原始成績單,查核其分數是否符合碩士班基礎課程抵免標準。
(二)抵免之科目以學生畢業後10年內的成績為原則;超過10年以上成績之抵免認定,送所務會議審議定案。
三、辦理基礎抵免方式
(一)附上正本歷屆成績單,經審核符合上列規定,即屬抵免通過,免修該科目。
(二)參加基礎課程檢定考試,考試成績七十分以上者,即屬考試通過,免修該科目。
(三)於修習期間,至本校日間部或進修推廣部之學院部開設之基礎課程選修。
四、本要點經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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