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行銷學院院務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國際行銷學院院務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112年10月5日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
自民國112年8月1日生效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國際行銷學院 (以下簡稱本院)為規劃院務發展之重點特色與方向,以有效推動本院中長程發展,特設立「國際行銷學院院務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並依據本院組織章程第六條之規定,訂定本會設置要點。
- 本會設置委員若干人,由下列成員組成之:
- 當然委員:院長、本院各系所及學位學程主任。
- 遴聘委員:由院長徴詢各系所及學位學程主管意見後延聘產官學界專家學者擔任,任期一年,並得連任。
- 本會由院長兼召集人並主持會議,若院長因故不能出席時,由院長指定一位委員代理之。
- 本會之主要任務如下:
- 研擬本院中長程發展計畫書。
- 規劃及研議本院特色及重點發展。
- 研議各系所、學位學程及重要附設單位之設立、變更及停辦。
- 處理有關與外校之院際合作等事項。
- 規劃及執行有關本院各系所、學位學程之產學合作與推廣教育案。
- 其他有關本院發展之重大事項。
- 本會每學年至少開會一次,會議時得視實際需要邀請相關人員列席。
- 本會應有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始得開議,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始得決議。
- 本院得視院務發展之需要成立各種工作小組,小組之召集人與成員由主任委員指派之。
- 本要點經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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