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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管理系專題製作實施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管理系專題製作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100年09月21日資訊管理系系(科)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09月02日資訊管理系系(科)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 目的: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以下簡稱本校)資訊管理系 (以下簡稱本系) 為
   提昇本系學生專業實作能力,落實專題實施成效與獎勵優秀作品,特訂定
     本要點。
二、 專題委員會:由本系系主任、專題指導老師及評審委員等共同組成專題委
     員會,掌理分組、評審、成果發表等專題相關事務。
三、 專題實施時間:
(一) 五專:提案評審(四上)、初評(四下)、複評(五上)。
(二) 四技:初評(三下)、複評(四上)。
(三) 二技:初評(一下)、複評(二上)。
(四) 進修推廣部四技:初評(四下)、複評(五上)。
四、 分組:專題製作採分組方式進行。
(一) 由專題委員會公告專題分組相關資料。
(二) 學生應與本系網站公告之專題指導老師充分討論專題方向、題目等,並於確認專題指導老師後,敦請老師於專題分組單簽名。
五、 專題評審:
(一) 專題評審分為提案評審、初評、複評(成果發表)。
(二) 文件格式、評審方式、評分標準及評審時程等由每學期專題委員會審議
       決定。
(三) 評審當日,學生除公(差)假、喪假及病假外均應出席,病假則須檢附公
       立醫院證明;無故不到者評審成績以零分計算。
六、 獎勵:專題複評(成果發表)成績優異者得給予獎狀與獎勵金。專題組第
     一名給予獎勵金新台幣(下同)一千五百元整、第二名一千二百元整、
     第三名一千元整。
七、 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公告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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