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進修學院獎學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空中進修學院
獎學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
106年1月24日105學年度第一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通過
106年 4 月 26 日105學年度第二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通過
106年6月29日105學年度第二學期校本部第11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以下簡稱校本部)附設空中進修學院(以下簡稱本校)
為有效管理各項獎學金,特成立「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空中進修學院獎學金
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二、本委員會由本校校長、校務主任、校本部主計主任、各行政組長、各系(科)
主任組成之。各委員如有行政職務異動,由繼任者遞補,委員均為無給職。
三、本委員會由本校校長擔任召集人,校務主任擔任副召集人。
四、本委員會職掌:
(一)審議各獎學金有關規章。
(二)審定各獎學金每年得核發之金額、名額。
(三)審定各獎學金得獎名單。
(四)審議各獎學金其它有關事宜。
五、本委員會經管獎學金類別:
(一)由本校每年度學分費收入中支應之學行優良獎學金。
(二)由各界捐贈成立基金所提撥運用其本金及孳息之獎學金。
(三)其它獲捐贈非基金性質之獎學金。
六、本委員會經管之各項獎學金,其申請條件、核發金額與名額、申請程序及
其它相關規範,由各獎學金作業要點規定之。
七、本委員會每學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並得召開臨時會議。
八、本要點經本校校務會議及校本部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
施,修正時亦同。
獎學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
106年1月24日105學年度第一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通過
106年 4 月 26 日105學年度第二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通過
106年6月29日105學年度第二學期校本部第11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以下簡稱校本部)附設空中進修學院(以下簡稱本校)
為有效管理各項獎學金,特成立「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空中進修學院獎學金
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二、本委員會由本校校長、校務主任、校本部主計主任、各行政組長、各系(科)
主任組成之。各委員如有行政職務異動,由繼任者遞補,委員均為無給職。
三、本委員會由本校校長擔任召集人,校務主任擔任副召集人。
四、本委員會職掌:
(一)審議各獎學金有關規章。
(二)審定各獎學金每年得核發之金額、名額。
(三)審定各獎學金得獎名單。
(四)審議各獎學金其它有關事宜。
五、本委員會經管獎學金類別:
(一)由本校每年度學分費收入中支應之學行優良獎學金。
(二)由各界捐贈成立基金所提撥運用其本金及孳息之獎學金。
(三)其它獲捐贈非基金性質之獎學金。
六、本委員會經管之各項獎學金,其申請條件、核發金額與名額、申請程序及
其它相關規範,由各獎學金作業要點規定之。
七、本委員會每學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並得召開臨時會議。
八、本要點經本校校務會議及校本部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
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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