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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學發展會議設置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學發展會議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1061019106學年第1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以下簡稱本校)依據本校組織規程第十二條及第三十五條相關規定,特訂定「教學發展會議設置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校教學發展會議(以下簡稱本會議)由教學發展中心中心主任、教務長、研發長、國際事務長、學務長、總務長、軍訓室主任、圖書館館長、體育室主任、資訊與網路中心中心主任、各學院院長、通識教育中心中心主任、各所所長、系(科)、學位學程主任及教學發展中心所屬二級主管、通識教育中心、體育室、各所、系(科)、學位學程教師代表各一人及學生代表四人組成之,必要時得邀請有關人員列席。

三、本會議討論有關教學發展之重要事項:

(一)提升本校教師教學品質或教師成長相關活動之研議。

(二)促進優質學習輔導機制及完善學生學習環境之建議。

(三)建構及精進數位教學系統與發展師生履歷系統之諮詢。

(四)其他本中心相關業務之諮詢與建議。

四、本會議以教學發展中心中心主任為主席,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五、本會議必須應出席人員二分之一以上親自出席始可開議,各議案以達出席委員二分之一同意為通過。

六、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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