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參與英文能力檢定獎勵辦法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參與英文能力檢定獎勵辦法
中華民國107 年11 月22 日107 學年第1 學期第7 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10年01月21日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修正第五條通過
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7次行政會議修正全文通過
一、為提高本校學生英文能力,鼓勵學生考取英文證照檢定,特訂立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參與英文能力檢定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獎勵對象與申請期間:
(一) 本辦法獎勵對象為本校在學學生(不含國際學生),申請者應於下列時間逕向教學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提出申請。
(1)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梯次一):檢定日期為前一年9月1日至每年4月30日。
(2)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梯次二):檢定日期為每年5月1日至每年8月31日。
(二) 應屆畢業生申請程序:
(1)上學期畢業者至每年1月31日止。
(2)下學期畢業者至每年6月30日止。
三、獎勵標準:
(一) CEFR語言能力指標參考對照表:
CEFR 語言能力參考指標 |
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Cambridge Main Suite) |
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 |
外語能力 測驗 (FLPT) |
全民 英檢 (GEPT) |
托福 (TOEFL) |
多益 測驗(TOEIC) |
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驗(CSEPT) |
IELTS |
||||
三項筆試總分 |
口試 |
紙筆 型態 |
電腦 型態 |
網路 測驗 |
第一級 |
第二級 |
||||||
C1以上 (流利級) |
Certificate in Advanced English (CAE) |
ALTE Level 4 |
330 - 240 |
S-3 以上 |
高級 |
560以上 |
220以上 |
87 以上 |
880 以上 |
- |
|
6.5 以上 |
B2 (高階級) |
First Certificate in English (FCE) |
ALTE Level 3 |
239 - 195 |
S-2+ |
中高級 |
527以上 |
197以上 |
72 以上 |
750 以上 |
- |
330 |
5.5 以上 |
B1 (進階級) |
Preliminary English Test (PET) |
ALTE Level 2 |
194 - 150 |
S-2 |
中級 |
457以上 |
137以上 |
47 以上 |
550 以上 |
230 |
240 |
4 以上 |
資料來源:本校職員英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
(二) 獎勵方式:
CEFR指標 |
C1以上 |
B2 |
B1 |
獎勵金 |
1500元 |
1000元 |
500元 |
備註 |
1.每名學生每年可申請一次為原則;若該次檢定已獲得本校其他補助或獎勵,則不可再申請本獎勵。 2.視教育部補助經費,每年彈性調整總獎勵名額(750名為原則),CEFR B1獎勵400名為原則;獎勵名額係依英文能力檢定成績高低順序擇優獎勵。 3.應用外語(科)系學生申請條件如下: (1)僅補助達CEFR C1以上應用外語系學生。 (2)僅補助達CEFR B2以上應用外語科學生。 |
四、申請程序:
(一)申請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提供考試成績證明及相關資料。
(二)若考試成績證明所載姓名為英文者,應另附足資證明英文姓名之證件影本(例如護照)供驗證。
五、本辦法之獎勵金由「教育部相關計畫」項下支應,並俟計畫經費核定後執行之;若無計畫經費補助,則暫緩實施。
六、如本辦法有未盡之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七、本辦法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